關于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返泰人員有關要求的通告
2020年02月15日 來源于:最泰安 · 泰山晚報
從即日起,所有返泰人員須提前向在泰所在單位及居住的社區(qū)(村)報告。抵泰后,均應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(qū)(村)報到,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。不及時報到或拒絕接受居家觀察、集中觀察等防控措施的,依法追究責任。
特此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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