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安市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
關于實行“泰安通”掃碼通行的通告
為進一步加強疫情溯源和監(jiān)測,更好地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方便群眾出行,提高通行效率,經(jīng)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決定在實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Ⅰ級響應期間,在全市實行“泰安通”掃碼通行制度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“泰安通”掃碼通行適用于:居民小區(qū)、企事業(yè)單位、農(nóng)貿(mào)市場、勞務市場、大型商場、超市、餐飲門店、醫(yī)院、藥店、車站(候車室)、高等學校、技師學院、中職學校(含技工學校)等人員流動較大的公共場所。
二、自2020年2月14日10時起,上述場所均要實行掃碼通行。公共場所管理者或經(jīng)營業(yè)主通過掃描“泰安通”單位版二維碼,按提示要求生成并打印本單位的出入二維碼,張貼于出入口顯著位置,并安排專人引導、監(jiān)督出入人員有序掃碼。
三、所有進入上述場所的人員均要積極配合掃碼(各單位可視情自行確定人員在離開時是否需要掃碼),首次掃碼需進行短信驗證(短信免費)。對拒不配合的,公共場所有權拒絕其進入。對強行進入,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造成嚴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對掃碼通行確有困難的人員,應做好書面登記。
四、各級各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、迅速行動,積極支持、指導、督促轄區(qū)內(nèi)公共場所迅速建立掃碼通行制度,并嚴格實施。
五、掃碼通行制度停止時間由市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根據(jù)疫情防控需要研究確定,另行通告。
泰安市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
2020年2月13日